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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4.倾酒。  (第11/22页)
的写书法本就是件稀奇事。    1    何况写的是自己的名字。    乔卿久无力抵抗这种诱惑,她回忆起唇舌相贴的触感,在丢盔弃甲前掐着指腹强制冷静些。    “久宝。”萧恕在右下印上自己姓名的印章,侧目而视,哑声问,“喜欢吗?”    宠七十二下。    萧恕没加主语,问的意味不明。    乔卿久如果想要糊弄过去,大可以坦坦荡荡的道一句喜欢,然后附上后缀的“你字是真的好看,没有人会不喜欢呀。”    可她没有,乔卿久双手背在身后,脚尖在水泥地面上画圈圈。    她仰着头看萧恕,目光灼灼。    夏天的风吻过萧恕的侧脸,又亲上乔卿久的。    从晚春至盛夏,只小三个月的时间,说长不长,说短到并不算短。    1    时间的流速理论上相当,但又截然不同,于苦难折磨中的人来说,漫长的像是没有止境,于欢心喜悦的“小情侣”来讲,又如滚滚东逝的流水。    四合院露天开阔,被喂撑了几次的锦鲤还坚强的活着,一起种的西红柿冒了嫩芽。    乔卿久的记忆力太好,她还有写手帐的习惯,每次翻看都像是在复习,去加深记忆。    她甚至能够清楚的记得跟萧恕同住后的每一个动心的瞬间和对方细枝末节里透露出来的温柔。    一个人喜不喜欢你是完全可以感受到的,或许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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