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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二章 自己去争  (第2/5页)
  在港岛混,手下很重要,而洪国驹的战斗力他是清楚的,如果能用三十万买到此人的忠心,绝对是稳赚不赔的付出。    洪国驹认真问道:“阿浩,我想知道,这个手术需要多少钱。”    陆宗浩也没隐瞒:“三十万。”    “才三十万而已吗?”    洪国驹怔了半晌,露出了一个自嘲的笑容:“我做红棍的时候,曾替社团打下来两条街,没想到最后他们只因为三十万就放弃了我,还骗我说我的病是治不好的!你们说,这个江湖还有道义可言吗?”    红棍作为社团的打手,是绝对的中坚力量。    不过信义安的二十四红棍,因为个人能力的不同,势力大小也不一样。    比如说有的红棍很能打,可以凭借名气招来一二百小弟,收入很多,地位自然高。    但有的红棍也很窝囊,可能只有两三个小弟,到死都是个寂寂无名的底层小人物。    陈矅兴看见洪国驹的模样,拍了拍他的肩膀:“港岛嘛,最不缺的就是想要搏上位的古惑仔,所以那些老大永远不缺卖命的人!想要摆脱这种命运,我们必须强大起来,让自己成为老大!”    洪国驹沉默数秒,忽然抬起头来,认真的看着陆宗浩:“浩哥,我想跟你!”    “我们早就是兄弟了,不是吗?”    陆宗浩莞尔一笑:“阿兴说得对,既然我们想要的生活别人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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